第一节 年少轻狂,我只有她
我一直信奉老祖宗陈胜的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小时候,家里贫困不堪,半亩方田勉强维系着五口人的生计,官兵横征暴敛,土匪来去纵横,乡民尔虞我诈,家人麻木不仁,我却不屑与此间凡俗杂事作难,眼中总是高人一眼,山中菜花招蜂引蝶,我不与稚童嬉闹玩耍,父亲破天荒猎得一只小鹿,卖后残得半只大腿,我也不和兄姐争食。
我叫陈庆,孤身活了五六年,虽无知己相伴,尚且贫贱无人识,每日赏着一群犹如野兽般粗陋求生的乡民做着无谓挣扎,却也别有一般乐趣。直到那一天,我才好像见到了光。
夕阳西下,“吁…”一匹神骏的黑马拉着辆车停了下来,村人纷纷围观,我本正提着锄草的镰刀回家,却离的近,索性任着这些散发着恶臭的佃户乡仔裹挟着靠近马车。
山沟里那几辆破马车大家都知根知底,哪年不散架个两三回,而今眼前这车崭新的布帘围住四面,顶部红通通的布更是吸引眼球,加上丰骏的马匹和神气的车夫,说是哪个官老爷都怕有人信,怪不得大家都来围观。
我眼前亮了一点,却还是九分不屑,过路的富商一年到头总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八竿子挨不着这些哀衰仔什么事,他们兴奋个啥。
只至一只还张着婴儿肥的小手扶起门把慢慢探出,我感觉呼吸越来越低,心跳又咚咚响个不停。
先只能看见嫩黄色的连衣裙,裙摆随风轻摆,露出一截白的透亮的小腿,其下白色长袜衬着的绣鞋不染纤尘。
车夫小心地接到地上来,可爱的背影才完全转到我的正面来。
许是寒风肆虐,后来我问起又知是车中与母亲怀中太过温暖,我一生不忘的两瓣红彤彤的小脸蛋就这样展现在我的面前,轻轻鼓出酒窝,又让淡淡粉红的小嘴更加小巧,嘴儿启出的小圆环微微露出皓齿,把人一世的幸运仿佛要吸走,而那小小的明亮的眼睛平等地在现场每一个俗人身上停留同样的时刻,其中也包括裹着几块破布、提着破镰刀的我。
那时我就知道,我的一生都离不开这个还只有几岁的穿裙子的女孩了……
孤僻久了,见到喜爱的事物,自然占据了满心。看热闹和说闲话是这些倒霉催的蠢民最喜欢干的事情,不过几天我就知道了这实在惹人可爱的女孩的情况。
她家是大地方来的,老父衣冠楚楚的做过大事,祖上还有过贵官人,因为仇家避世来到了我们这穷乡僻野,当天搬进宅院的书箱就两大箱,另外杂七杂八的东西很多,大家都认为多少有一些金银值钱的东西,毕竟那有气质的妇人和她女儿身上几件首饰看上去就很值钱。另外还有一个仆妇和老头帮忙做事的,一共五人热热闹闹的就进了村中最大的宅院。
村子有了新气,七大姑八大姨都喜欢往那跑,那家人也热情,没过多久大家都熟络了。
我时常故意经过那家人的宅院外,好几次看见小姑娘穿着干净的衣裳盯着远处的小屁孩些玩耍,但她文文静静的没有主动靠近,气质又高野孩子些也不太敢主动靠近她,我自认为高人一等,要首先去认识她占据首位,终于是给我等到了机会。
一个燥热的下午,蝉唧唧歪歪叫个不停,我照例走过宅院,看到小姑娘没有待在她常待的那块干净的大石头上,而是泫然欲泣地坐在地上,一只手抱着手臂,我看看背篼里采的几只苹果,眼睛一转便来到她面前。
看到有人靠近她赶紧把头撇向一边装作看风景,我蹲下身说道:“吃苹果吗你?”
没有回答,我耐心地再说一遍。“你吃吗?这时间最甜了。”
过了半响她终于确定我是和她说话,转过头来,看了看苹果,又不经意地扫过我的脸,有点害羞地轻声道:“不要……吧。”
我当然不会轻易放弃,就把筐放地上去远边的水管洗干净了三个,又拿了过来递给她:“没事,很好吃的。”
她的目光一直跟着我的动作,此时终于怯怯地伸出手去,白嫩嫩的小手接过一个苹果,过大的苹果让她手指与我有了短暂的接触,冰凉的触感消解了我夏日的炎热。
我就地啃了起来,她没嫌弃我晒得黑黑的手接触了苹果,也小口地吃了起来,味道出奇地不错,她吃的速度逐渐变快,偶尔能看到那白亮的皓齿,浅浅的红唇也被果汁润滑得鲜艳夺目。
她好像发现了我一直在看她,脖子上上嫣红慢慢延伸到了脸庞,她只能故作轻松地说道:“谢谢你的果子。”
此时我才发现她脸上有未干的泪痕,手臂也有点不自然,我小心地问道:“你手臂怎么了?要不要紧。”
她看了一眼远处玩飞镖的孩童,赶紧说道:“没事,是我…不小心弄的。”
我又问了一次,她只是摇摇头。
我知道和那群孩子有关,但她不愿意多说,我此时却看到石头边有个镖上带了一丝血,若眼睛不尖还真注意不到,我有点恼怒,拿了过来直接问道:“伤在哪里,严重吗?”
她见无法掩饰了,才说道:“就手臂上一点,真的没事。”
看着她哭得红红的双眼,我对那群只会玩乐的孩子越发恼怒,但也知道他们怕被父母打骂不会承认,于是只能说道:“让我看看可以吗?”
“啊!”她呆了一下,反应过来我说的是伤口,脸上有些害臊,有心拒绝但在我坚定的眼神下终于慢慢掀起了袖子。
洁白无瑕的手臂中部,一道小小的伤口破坏了美感,飞镖虽然是纸折的,但告诉旋转飞过来还是很锋利的,幸好她薄薄的裙袖质量很好,抵挡了大部分冲击力,因此娇嫩的肌肤只留下浅浅的一道口子,鲜血已经不留了,我仍然心疼道:“疼吗?”语气太过亲密,我又补充道:“以前我被小刀刮过好大一条口子,那时真是痛得死去活来。”
我夸张的语气让气氛轻松了好些,她能让我看伤口已经很害羞了,此时赶紧收回袖口说道:“早就不痛了,才一会就没流血了。”
我故作认真地说道:“那些家伙实在不太像话了,你要离他们远点。对了,我叫陈庆,沿着这条路走就能看见我家,你可以随时来找我耍。”
她点点头,站起身来,小声道:“我回家吃饭了,我是沈小蝶。”
说完不等我回话便走向院子。半响又听见我的声音,转过身来见我远远跑了过来,我笑道:“这些都给你吧,洗过的了。”
她这次没有拒绝,一手把几个苹果抱在怀里,另外一只手还紧紧攥着一个红通通又硕大的。
这果子品相好而且味道很甜,我知道,她此时也知道了。
时间转眼过去了五年,我年龄越长,性子也越发孤僻,幸好有小蝶在我身边,我在山间采得甜甜的果子、捉住美味的野鸡时总会与她分享,我受不了父母的卑劣与兄妹的愚昧而孤独时会与她倾诉,我总是穿着简陋的衣服与她谈自己的志存高远,我大言不惭地说:“我没有显赫的出身,也没在诗书的熏陶和父辈的栽培下长大,但我的心中怀抱着大海,我的脑中装载了天地,哪怕是皇帝般的人物我也不会放在眼里,而此一时彼一时,待我长大后凡夫俗子将远我而去,功名利禄于我垂手可得,我只在等上天赐予的时机。”
我说了太多类似的话,不论未来如何反正我是踌躇满志,身边的沈小蝶总是穿着色彩可爱的连衣裙,小脸上露出柔软的笑容,淡淡的认真的,从来不会反驳我的话。原本我只被她独特的气质与一天比一天娇美的相貌吸引,慢慢的她柔和懂事的性子与优雅善良的品质也吸引了我,数年的光阴,她成了我的全部,我也相信自己在她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从七八岁开始,我们相互间有了男女青涩的依恋,也对两性有了足够的认真,我不经意间提出让她成为我未来的新娘,而她认真的答复了我将来非我不嫁,我们关系的亲密与心中的灵犀旁人根本无法理解。
我很自大,但也知道自己现在完全配不上“富家女”的小蝶,因此我一直忍受内心的渴望,与小蝶的接触止步在无数次的相互依靠和牵手,最大的进步也就是用手轻轻抚摸她小巧的玉足和光滑的小腿了,而这已经脱离世俗的礼节了。我常常幻想她那娇嫩的红唇小嘴与裙摆内的风光,我相信我若提出她也绝不会拒绝,但我首先来做出一些成就来,来日方长,我和她都等得起。
岁月如梭,这五年的时光让我成为了一个身材欣长的少年男子,小蝶也变成含苞欲放的青春少女,我的兄姐已离家自立门户,父母也渐渐苍老,我知道自己数年后也会走向兄长的老路,拿着数年积累的数百文钱财与父母给予的破铜烂铁家资,在乡间起一间破漏房屋度过一生,但这样的我怎么配得上小蝶,她家父母只有她一个子女,大大的庭院与丰富的家产未来都会归她所有,我不知道她家多么有钱,但朝夕相处仍然让我明白两人的天壤之别,她随身搭配的一件丝织裙子便要花费我几年的积蓄。
因此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急,不仅担心配不上她她父母为她找到心仪的对象,也害怕自己将一辈子困在这方寸之地寂寂无名的死去,那我不就成了自己最讨厌这世上最普遍的无知愚蠢、麻木粗陋的穷挫了吗?
我日夜苦思成名办法,连脾气也不如过去那么对一切云淡风轻,虽在小蝶面前仍然装作优雅轻松,但小蝶这般聪慧的女郎怎会看不出一二,我想过依靠小蝶的软饭为自己谋一点出身再慢慢出头,小蝶也不止一次提出想让父母帮忙给我找个有点身份的活计做,这对她的父母来说不太困难,但一旦走到那一步,我知道自己大概率会失去小蝶。
小蝶自认为在家中是掌上明珠般的人物,父母万事顺她心意,家中奴仆(她家中慢慢请了数十个帮仆)不会有半点违逆,但我旁观者清,早就深探过未来岳父岳母的心思,小事他们会依小蝶,找个活计自无阻碍,想要娶他们的公主那是不可能的,我算什么癞蛤蟆?
我在村中和集镇出现的时间越来越多,不停的在往来的人们之中寻找自己的机遇,但我虽然不似常人愚昧,穷乡僻野也难有出头机会,终于,一个不是机会的机会出现在我面前,因为这次机会的前方可能是家财万贯,但也可能是深渊地狱,但我别无选择,唯有抓住。
因为,还在苦苦等待我的小蝶,还有我的骄傲,时刻提醒我,要么死,要么起。
第二节淫乱
年久失修的古道上,烟尘满天飞,行客们一边抱怨一边用力将道路踩得更加破烂不堪。
我眯着眼睛,一边盯着道路上的三五成群的行人,一边回想着沈母对自己的态度。那女人真是欠操,每次自己去找小蝶玩她都要趾高气扬地嘱咐几句,完全把我当成了她家的奴仆,今天送小蝶回家不小心拉了一下她的手,便恶狠狠地盯着我,那眼神简直要生吃了我,连客气的的话都不说一句便黑着脸拉走了小蝶。
自古女人与狗最是难养,给个骨头便上来嬉皮笑脸,吃到点屎便不管不顾随意攀咬,不知女子天生就是贱一挨操便只会哇哇乱叫,当然如小蝶般温柔美丽的女子自是上天的恩物非同一般,她们如诱人的羊羔一般可口,从头发到脚趾每一方寸都是香的让人欲罢不能。
我自然想到了沈母这个恶女人,方觉她还是有几分姿色的,不进行日常相处偶尔拿来干一干也很不错,可惜也是痴心妄想。
说到底,有钱的男人不一定有别的本事,但维持体面的功夫还是很厉害的,自家的妻妾要么就是像花一样美,要么就是丑却血管里流着金币,谁愿意娶个又丑又穷的死女人为妻,说白了就是好女人都让猪拱了,而我陈庆……脸朝黄土背朝沙。
现在在我面前走过的车队就是这样,外边拉车的走路的全是披着麻布的懒汉,而透过风看车厢里,净是穿着绣衣的美人与眯着眼睛的富绅,当先那辆马车里的妇人尤为出色,本来就有张娇贵的脸蛋,还穿着紧身的旗袍,那饱满圆润的四团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大长腿开出的一叉若隐若现的实在让我心痒,老汉爱嫩草,小子迷怨妇,眼前的场景实在让我不虚此行。
至于我为何能看的那么备全,就要归功于一伙拦路的不速之客了。抢劫年年有实在屡见不鲜,我与路边经过的几个穷鬼也没啥好怕的,都是一条道上混的一个吃富人家的土一个吃富人家的屎谁也管不着谁,一伙人也不乐意在我们这般穷光蛋身上耽误时间,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退远了一些。
一边交钱一边炫大刀,本来合作挺愉快的,但大概是钱有些少了,领头的红发壮汉有些恼怒,一连怒喝了七八九十句不知道谁的父母先人,十几把大刀更是逼的近了许多,一些禁不住的早已经哭作一团却不敢发出声音,但缩着身子的样子想必是屎尿都出来了,这真的是要吃上屎了。
负责交涉的管家还算镇定,颤颤巍巍地走到第一辆车前请示,但他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把帘子掀那么大,这下现场所有人都大饱眼福了,我还只敢把眼神吸到美貌妇人的大腿,那些劫匪可 更多内容购买后可见 |